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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县2016年度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22 浏览次数:110 次 【字体:

中方县2016年度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中方县2016年度省级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治)在建项目两个;即中方县新路河镇字溪村等三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中方县岩子元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中方县新路河镇字溪村等三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225.28公顷,总投资506.86万元(湘财建指[2016]34号、135号),湘国土资办发[2016]201)项目安排新路河字溪村等三个村,该项目委托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招标,中标单位为洪江兴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由中方县土地整理中心组织实施。目前,该项目已全部完工,正在进行内业资料整理,预计8月进行初验。

中方县泸阳镇岩子元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160.27公顷,总投资357.86万元(湘财建指[2016]34号、135号)、湘国土资办发[2016]201号)。项目安排在泸阳镇岩子元村,该项目委托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于2017年1月招标,中标单位为湖南中信水电建设有限公司,由中方县土地整理中心组织实施。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0%,预计今年10月份申请验收。

一、项目立项情况

两项目于2015年聘请湖南盛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做好立项申请、可行性研究、项目效益分析、实施方案等相关申请资料,并报请省厅。省国土资源厅于2015年10月批复同意,2016年5月聘请湖南盛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规划设计,2016年元月进行招投标,同年2月开工实施,确保项目的规范和实用。

  1. 资金落实情况

    两项目资金(湘财建指[2016]34号、135号)已全部到位,由县财政统一管理。我中心对项目资金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实行专帐专户,独立核算,确保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在工程施工费拨付手续上,我中心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拨付,确保资金安全使用。在资金拨付上进行单项工程验收,然后累计工程量,达到合同签订完成总工程量的70%后,拨付已完工程量的50%,严格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

  2. 项目产出情况

    目前,新路河镇字溪村等三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已全部完工,正在进行内业资料整理,泸阳镇岩子元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完成总工程的70%。在工程建设质量上,我中心聘请怀化正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友谊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现场有监理员现场监督,中心安排专人进行现场负责,确保工程质量,每一单项工程完工后,进行单项验收,验收通过后再进行下一项工程,确保了工程进度与质量。

    通过绩效评价,在项目实施上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在今后的项目实施管理中,我们将严格依法依规规范管理,确保项目各项效益最大化。

     

     

                            中方县土地整理中心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