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尹修章,联系电话:13787588645 。)
1、负责园区管委会的日常政务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信息反馈及有关会议活动的组织统筹工作;
3、负责文电处理、会务办理、机要保密、印章管理、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人大议案
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4、负责领导交办、批办、查办的上级重大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和上级及
上级有关部门督查、督办事项的落实工作;
5、负责日常考勤、值班安排和应急管理;
6、负责园区外事接待、机关事务管理、物资采购和后勤保障工作;
7、负责园区政务网络及网站管理工作;
8、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和公务车辆管理、公务用车改革工作;
9、负责招商引资有关数据的统计、分析、编报、上报工作;
(二)投资促进局(负责人:滕昭华,联系电话:15111511117。)
1、负责制定园区招商引资计划,组织重大项目的洽谈引进,保证招商引资计划的落
实;
根据国内外投资动态和园区经济发展总体战略,拟定招商引资相关政策和措施;
2、负责对外招商信息发布和客商接洽,组织策划参加各类招商活动;负责审核投资
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的策划、论证、调度、洽谈、议约、签约;
3、协助投资商开展现场调查、资源分析。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论证、评估等工作;
4、负责入园投资项目报批手续与省、县、园区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和协调,直至项
目投产;
5、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库的建立、更新和管理。
(三)规划建设局(负责人:金秋云,联系电话:139745406575。)
1、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园区规划、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等行业规定、实施意见
和办法,以及相应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园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审批核发《建设项目选址
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证书;
3、负责园区勘测和测量工作,参与园区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开发利用工作;
4、负责执行建设工程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及相关的管理
制度;
5、负责监督和管理园区内的建筑活动;负责园区建筑行业的相关资质管理;负责工
程建设的招投标、合同和工程造价管理;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颁发《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和《建筑工
程施工许可证》等证书。
(四)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人:胡天风,联系电话18607455593。)
1、负责园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妥善预防
群体性事件发生;
2、及时调处矛盾纠纷,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3、负责协调园区企业建设、生产经营过程的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4、按照上级要求扎实开展综治民调工作。
5、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堵工矛盾,保障企业有序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