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彭辉燕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兼任局工会副主席,免去其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翊同志任老龄和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免去其社会事务办主任职务;
刘志萍同志任老龄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老龄办副主任职务;
陈辉平同志任社会福利院光荣院副院长,免去其党建办主任职务;
李峰伟同志任婚姻登记处副主任,免去其社会救助股副股长职务;
廖凡同志任社会救助股股长,免去其优抚安置股股长职务;
易秋莲同志任社会救助股副股长;
周春华同志任社会救助股副股长,免去其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罗芳梅同志任基政社区和地名区划股副股长,免去其婚姻登记处副主任职务;
赵敏同志任优抚安置股股长,免去其老区办主任职务;
贺珍同志任老区办主任;
谭丰同志任救灾救济股和救助站站长,免去其救灾救济股股长职务;
杨理富同志任救灾救助股副股长;
金英子同志任党建办主任,免去其社会救助股股长职务;
袁轶群同志任党建办副主任,免去其计划财务股副股长职务;
曾洋平同志任慈善和民间组织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救助管理站站长职务;
付君同志任慈善和民间组织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慈善办公室主任职务。
中方县民政局党组
2017年2月21日
中方县民政局办公室 2017年2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