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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小康瓷砖厂年产 3000 万块页岩砖生产线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索引号: 0000-2017-00029 公开责任部门: 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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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17年11月14日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怀化市小康瓷砖厂年产 3000 万块页岩砖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信来电,并对于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171113日至20171122
     话:07452812369(兼传真)
电子邮箱:zfxhbj@163.com
通讯地址:中方县城南湖中路90号中方县环保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 3000 万块页岩砖生产线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怀化市小康瓷砖厂

建设地点:怀化市中方县花桥镇千丘田村

工程概况:怀化市小康瓷砖厂年产 3000 万块页岩砖生产线扩建项目选址在怀化市中方县花桥镇千丘田村,该项目以煤矸石、页岩为主要原料年生产页岩砖,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013年修订)》允许类,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总投资350万元,项目占地16000平方米。

二、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项目施工期及营运期的排污特点和外环境特征,空气环境质量不低于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水平;声环境质量维持在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4a类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维持在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类标准。
三、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轮窑焙烧废气经过净化处理后,须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之表2标准。粉尘经处理后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二氧化硫年排放量不得超过7.9吨,氮氧化物年排放量不得超过3.98吨。

2、项目排水设施必须雨污分流。不得外排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用作农田及旱地肥料,不向外排放。

3、机械设备须进行隔声、减振处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a类标准排放。

4、收集的粉尘和残砖、不合格砖回用作原料;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中方县环境保护局

2016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