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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县非公经济发展法治环境调查分析报告

索引号: 0000-2017-00022 公开责任部门: 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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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17年11月03日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工作动态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法治环境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相对完善的法律制度来规范、保障和服务与非公经济的生产经营活动,是一种软环境,也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发展软实力的体现。根据县政协关于对“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制环境问题”联合调查的要求,县统计局在县政协的组织领导下抽调局里精干人员对全县非公经济发展法治环境进行了电话调查。本次调查共选取全县192家企业为样本框,随机抽取了100家企业进行了电话调查,回收有效问卷100份。现将调查情况分析如下:

一、抽样调查数据汇总分析

本次调查问卷主要分为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两方面,共计15大项问题。

(一)依法行政方面:

(1)、当地政府是否存在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98%的企业认为不存在这类问题,仍有2%的企业认为存在此类问题;在100家受访企业中,60%的企业认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很及时,37%的认为比较及时,3%的认为不太及时。

2)、当地政府政务是否公开透明。98%的受访企业认为很透明,1%的认为不完全透明,1%认为不透明。

3)、当地政府在受理和办结企业投诉时是否及时。75%的受访企业认为及时,23%的认为比较及时,2%的认为不太及时;针对政府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索拿卡要”的行为是否严格追责的问题,97%的企业回答是,3%的企业回答否。

4)、当地政府在招投标各个环节是否公开、透明、规范。100%的企业认为是公开透明的。

5)、当地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合同履行、政策兑现是否守信践诺。96%的企业认为能够守信践诺,4%的企业认为不能守信践诺。

6)、企业近三年是否有行政判决的案件。98%的企业没有发生判决案件,2%的企业有案件发生,并认为政府对生效判决的案件认真执行。

7)、当地政府是否为您的企业提供过法律服务。70%的受访企业接受过政府的法律服务,30%的企业没有接受过此类服务。受访的100家企业中,8%的企业遇到过民商事案件并接受到了政府提供的法律支持,92%的企业未遇到过此类案件。

8)、当地政府是否依法支持非公经济多渠道融资。80%的企业认为很支持,20%的企业认为不支持。

9)、当地政府依法行政情况。75%的企业认为很好,25%的企业认为比较好。

10)、当地政府是否存在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99%的受访企业认为没有,1%的企业认为有。

(二)公正司法方面:

11)、当地司法部门对非公经济是否落实平等保护理念。100家受访企业全部认为得到了落实。

12)、企业是否有过司法机关审理的各类案件。9%企业有过此类案件并表示司法机关不存在不规范的行为,91%的企业没有过案件发生。

13)、当地司法部门审判时效性如何。在有过案件发生的9家企业中,4家企业表示审判及时,5家企业表示比较及时。同时9家企业都表示司法部门平等保护了非公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认为法院对生效的判决都认真执行。

14)、当地司法部门是否落实对非公经济主体产权保护。98%的受访企业表示得到了落实,2%企业表示未得到落实。

15)、对非公经济发展法治环境的总体评价。78%的受访企业认为很好,22%的企业认为比较好。

二、非公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融资困难。调查显示,融资难是非公有制企业所面临的一个突出难题。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金融机构的信贷对不同所有制区别对待;2、民间借贷风险大、成本高;3、信用担保体系尚未形成构架,担保机构少,品种单一,制度不完善,造成企业“寻保难”;4、部分民营企业缺乏诚信,加之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与评价体系缺失,造成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惜贷”的现象。

(二)、思想观念陈旧,法制意识淡薄。一些部门领导和执法人员法制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执行法律、法规,有利则用,无利不用,习惯用行政手段和计划经济方式进行管理和决策,不善于用法律和市场经济手段进行引导和调控。 

(三)、企业自身素质不高。非公有制经济自身发展中存在着不足和缺陷。从总体上讲,非公有制经济普遍存在着规模小、水平低、科技含量不高, 企业经营决策水平低,盲目发展,急功近利,在宏观调控和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容易陷于困境,经营管理者和从业人员自身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同时,非公企业自身法律意识欠缺,从调查中了解,我县绝大部分企业都没有聘请法律顾问。

三、对策与建议

(一)、加大非公经济扶持力度。努力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平等的社会地位和公平竞争的环境,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在登记申报、市场准入、税费负担、融资信贷和部门服务等方面,让各种所有制的企业享受平等待遇,全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大发展。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执法程序。完善监督检查机制,优化监督检查环境。强化行政监督,建立“吃拿卡要”举报制度,加强对行政机关和具有行政职能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效能实施有效的监督检查,扩大社会监督范畴。进一步促进行政机关、公共服务行业主管机关及其窗口的作风建设,增强经济服务意识,着力解决“办事难”的问题。

(三)、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优势,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就是法治经济,政府必须按照规划、协调、监督、服务的职能定位来思考问题、开展工作。因此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地方商会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协调、自我保护、自我监督的作用,共同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四)、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提高自身素质。针对非公有制企业自身存在的一些不足和缺陷, 应着手从以下几个方面解决好其自身问题,努力提高其自身素质。一是非公有制企业要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环保、卫生、劳动保护等责任制度,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有利于个体工商户、小企业发展的组织制度。二是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素质, 增强其法制观念、诚信意识和社会公德及社会责任感,强化其掌握现代科技和经营管理知识以及业务技能,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的人才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