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000000000000000000-2017-00020 公开责任部门: 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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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17年12月11日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保障性住房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中方县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

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推进我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17〕72号)、《中方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政办函[2017]83号等文件要求,就我开展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国试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保障性住房工作中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严格按照“五公开”要求,认真完成保障性住房领域梳理公开事项、编制公开标准、规范公开流程、完善公开方式等四大任务,积极创新,以试点为契机,紧密联系实际,积极推进我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坚持立足基层群众的实际需求,围绕保障性住房领域,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群众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好参与、能监督。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制定工作计划、工作流程。围绕级有关部门指导编制的标准体系和核心标准,结合政府的实施方案及相关会议精神,编制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及各项工作流程,为按时完成政府各项工作任务保驾护航。

(二)、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对保障性住房领域涉及的公开事项按“五公开”要求逐阶段梳理,明确各阶段涉及责任单位和具体事项, 各相关单位按涉及内容依据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确定公开属性,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具体内容如下:

1.县房产局:牵头做好中方县住房保障领域基层政务公开

标准化规范化全国试点工作,主要负责公布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政策,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后续管理;

2.民政局:负责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3.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负责申请家庭成员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

4.各镇街、社区:负责申请家庭基本信息审查;

(三)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以座谈会、领导小组会议等形式,就保障性住房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征求民政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国土局、地税局等各方意见,完善梳理结果,确保事项清单既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又契合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相关要求。

(四)编制公开事项标准。在全面梳理细化基础上,逐项确定保障性住房领域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以及应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根据级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体系和核心标准,编制保障新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并全面实施。

(五)完善政务公开方式。从真正送达群众、真正惠及群众的角度出发,积极探索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规范化。按照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网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管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方便公众查询获取。

三、主要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10-11月)

1完成各项准备工作。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举办试点工作座谈会;制定政务公开事项梳理操作指南,按“五公开”要求做好各领域事项梳理准备工作。(2017年11月底前)

2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17〕72号)、《中方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政办函[2017]83号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中方县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国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11月底前)

3正式启动试点工作。制定保障性住房领域实施细则;召开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国试点工作动员大会,成立专题工作小组,正式启动试点工作。(2017年12月底前)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1-4月)

1完成公开事项梳理。按照《中方县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国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各相关单位紧密配合完成保障性住房领域的事项梳理工作,形成各领域条目式的政府信息清单。(20184月底前)

2完成政务公开标准制定。根据省级标准体系和核心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完成保障性住房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初稿(2018年5月底前);主动与市级部门对接,完成公开标准的修改、审定工作,按程序正式确定保障性住房领域政务公开标准。(20185月底前)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5-7月)

1实施标准,完善和规范政务公开流程。按标准实施保障性住房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完成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2018年5月前)

2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正式开通“一站式网上虚拟政府”,完成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规范化建设。(2018年6月底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保障性住房领域工作专题小组负责推进具体工作。高度重视试点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明确一位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指定一位熟悉业务的同志专门负责推进具体业务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试点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工作进度周报制度、工作亮点信息报送制度和工作成效定期督查制度。将试点工作列入重点改革项目,定期召开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题工作小组会议,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建立局领导领衔督办机制,分管局长负责督促推进保障性住房试点工作,及时协调问题,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把试点工作纳入政务公开年度考绩范围,进一步强化激励和问责机制。

(三)鼓励探索创新。把试点工作与“最多跑一次”改革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平台作用,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以公开促效率,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和政府服务水平的全面进步。

 

 

附件:中方县房产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国试点工作保障性住房专题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中方县房产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国试点工作保障性住房专题小组成员名单

 

 长:杨文刚  县房产局局长

副组长:郑杰    县房产局分管副局长        

 员:周建平  县房产局住保办主任

       易瑞韬  县房产局住保副办主任

       谢荣华  县房产局住保副办主任

 

                                                                            中方县房产管理局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