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中方县义务教育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县教通〔2017〕145号)

索引号: 000000000000000000-2017-00021 公开责任部门: 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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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17年12月11日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义务教育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通知

 

 

中县教通〔2017145

 

中方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中方县义务教育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局机关各股室: 

经局党委同意,现将《中方县义务教育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方县教育局

                                                               ○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中方县义务教育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推动全县义务教育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中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方县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政办函〔201783号,以下简称《方案》)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决策和工作运行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行政权力的监督,提高教育行政机关效能,推进中方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群众认可。围绕群众最迫切解决的问题和人民群众最关心、与群众切身利益最密切的行政行为、服务事项,细化公开内容、明确公开标准、拓宽公开渠道,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全面优化政务服务,实现群众认可满意。

坚持重点突破、以点带面。按照“先试点、后推开”的思路,以《方案》明确的试点内容为重点,点面结合、多级联动,力促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坚持标准先行、规范引领。在全面梳理细化的基础上,逐项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按照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探索建立适用于全县义务教育的政务开公规范,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调整和更新,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标准化有机融合。

坚持结合实际、务求实效。立足工作实际,结合各股室各学校特点,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群众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确保试点工作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务必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试点内容

我局重点内容主要是义务教育方面,在取得重点突破的同时,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领域、全覆盖、全过程。通过义务教育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全面实现教育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二、 工作目标

20187月中旬前,完成《方案》明确的试点任务,总结试点经验做法,实现教育政务公开全面规范。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全面覆盖;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全面规范;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的政务公开方式全面完善。

三、 重点任务

(一) 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建立“四张清单”。承担试点任务的股室,重点围绕分工事项的公开工作,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面梳理试点内容涉及的公开事项,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其他股室和学校的梳理工作要同步推进、同步落实。通过梳理,建立公开负面清单、行政权力清单、部门责任清单、服务收费清单。梳理后,政务公开事项要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公开,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做好承接、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中介服务、公共服务等事项的公开工作。

(二) 制定政务公开标准,编制“四套规范”。在全面梳理细化的基础上,科学编制政务公开“四套规范”。即公开事项的要素规范,主要包括事项编码(标准委赋码)、事项名称(细分为主项和子项)、事项公开依据、事项公开内容、事项公开主体、事项公开时限、事项公开方式、事项情况说明等要素;公开程序的流程规范,主要包括事项上报、审核、发布、解读、回应等流程;公开平台的建设规范,主要包括支撑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硬件、平台、渠道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公开服务的评价规范,主要包括政务公开服务的评价、评估、评比标准体系。按照推进“五公开”的要求,推进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

(三) 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构筑“四大平台”。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构筑政务公开“四大平台”,即实体窗口平台、线上网站平台、传统媒体平台、物理硬件平台。综合利用便民服务窗口等实体场所,微博、微信、便民APP等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平台,公示栏等硬件设施,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实现“数据共享、一次发布、多点呈现”

(四) 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完善“四个机制”。严格落实审议、操作、管理、督查、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管理机制、通报机制、考评机制、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运行机制、监督机制和保障机制,实现政务公开常态化、长效化。

四、 实施步骤

(一) 建立标准体系。围绕试点内容,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于是201712月中旬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

(二) 完善公开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政务新媒体、传统媒体、公示栏等多渠道、立体化的政务公开平台体系。

(三) 推进信息发布20185月中旬前,按照县试点文件要求,对照政务公开标准体系,推进各个重点领域信息在政务公开平台上发布,确保发布内容全面、发布形式规范。

(四) 开展总结验收。一是开展自评,试点内容涉及股室及学校要适时开展试点工作自查自评,20185月中旬前将自查自评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总结提升,20186月中旬前,对试点的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工作亮点和特色、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总结,形成试点工作总体报告。三是迎接验收,20187月中旬,做好准备,迎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质监局、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等单位对试点工作的检查验收。

五、 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杨万年任组长,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县政府主任督学李述云任常务副组长,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宏照、潘青松、刘德来,县教育局党委委员袁小云任副组长,办公室、政务服务股、人事股、计财股、基教股、教研室、基建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营养办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中方县义务教育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教育局办公室,由杨彦禄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陈广同志任副主任,负责试点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承担试点任务的学校要按照县人政府要求结合实际完成各自领域的试点工作,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推进,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落实;要明确工作机构,强化人员保障,确保有专人负责推进试点工作。承担试点任务的单位要将分管负责人和工作联络员名单、试点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明确分工

计财股:负责统筹安排试点工作相关工作经费;牵头负责学校基本情况信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人事股:牵头负责学校校级领导班子介绍、教师总体情况、教师招聘、教师资格认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基建股:牵头负责学校校园建设情况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基教股:牵头负责招生划片范围、入学条件、报名程序、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录取结果,学生转学、休学、延缓入学、复学等异动事项办理政策,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全面改薄)等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牵头负责学生资助体系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学生营养办:牵头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教研室:牵头负责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重点教育改革项目)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政务服务股:牵头负责与义务教育有关的行政权力行驶情况政策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各股室:负责政务公开“四张清单”、流程规范和重点工作计划进展情况。

各有关学校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本单位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

(三)强化工作保障

将试点工作纳入各股室和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对工作不合格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附件:1.中方县义务教育政务公开负面事项清单

2.中方县义务教育政务公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3.中方县义务教育政务公开部门责任事项清单

4.中方县义务教育政务公开服务收费事项清单

5.中方县义务教育政务公开事项流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