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31221006631137Q-2017-00123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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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 2017年12月25日 | 发布文号: |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决算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中方县民政局2016年度民政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方县财政局《中方县2017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中财绩﹝2017﹞70号)和《中方县关于开展2016年度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的通知》(中财绩﹝2017﹞80号)有关要求,对中方县2016年度城乡医疗救助及城乡低保、自然灾害救助等9项民政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自评。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2016年度共向上级部门争取9项民政专项资金7,456.6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序号 | 单位名称 | 资金投入数额 | ||
合计 | 其中: | |||
上级资金 | 县级配套资金 | |||
总计 | 7,456.68 | 7,443.68 | 13.00 | |
一 | 城乡医疗救助 | 403.00 | 403.00 | |
二 | 农村低保 | 3,173.00 | 3,166.00 | 7.00 |
三 | 城市低保 | 561.00 | 561.00 | |
四 | 临时救助 | 126.00 | 126.00 | |
五 | 五保供养 | 365.00 | 365.00 | |
六 | 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 | 540.00 | 540.00 | |
七 |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 95.00 | 95.00 | |
八 | 老年福利 | 16.68 | 16.68 | |
九 | 抚恤 | 2,177.00 | 2,171.00 | 6.00 |
二、绩效评价情况
2017年7月,县财政局下发《中方县2017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中财绩﹝2017﹞70号),提出项目单位自我评价、绩效评价工作组现场评价等工作要求,7月至8月,中方县民政局开展了自评工作。采取检查财务会计资料、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工作程序进行评价。
三、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2016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1.截止2016年12月31日,2016年度9项民政专项资金7,456.68万元已全部到位,拨入中方县财政局社保股财政专户。截止2016年底累计拨付使用6,294.01万元,资金使用率84%。
2016年度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累计支出522.52万元,资金使用率129.66%,超计划发放119.52万元,为上年度节余资金及利息。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累计支出3,007.52万元,其中农村低保支出2,649.38万元,城市低保支出358.14万元,累计资金使用率为80.54%。
临时救助专项资金累计支出146.24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16.06%,超计划发放20.24万元,为上年度节余资金、利息及城乡低保结转资金。
五保供养专项资金累计支出434.68万元,其中丧葬费支出8.53万元,集中供养敬老院支出77.2元,分散供养支出334.80万元,春节慰问支出14.15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19.09%,超计划发放69.68万元,为上年度节余资金、利息及城乡低保结转资金。
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累计支出54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其中拨付到各乡镇受灾救助支出421万元,采购救灾物资支出69万元,灾后重建支出50万元。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累计支出63.35万元,为190名优抚对象报销医疗费63.10万元,并为我县17名重点优抚对象代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0.25万元,资金使用率为67%。
老年福利补助资金累计支出24.27万元,使用率145.5%。其中百岁老人长寿津贴3.48万元,基本养老服务支出7.05万元,养老机构责任保险支出3.74万元,养老服务示范点支出10万元。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累计支出1555.43万元,资金使用率为71.6%。其中优抚对象经费支出1430.12万元,八一双拥活动慰问金支出35.41万元,2015年优扶入户调查经费开支38万元,“优抚奔康”、“优抚建房”支出51.9万元。
(二)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和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意见》(湘政办〔2012〕5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8号)文件精神要求,根据各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县财政局负责对专项资金管理,实行分账核算,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县财政局由社保股实行对口管理,县民政局设置对口业务股室,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民政专项资金发放台账,做好与金融机构的定期对账工作,确保项目专项资金安全使用。
四、项目绩效及评价结果
(一)项目绩效情况
1.经济效益
自然灾害生活补助使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减轻了灾害损失以及对灾后重建起到了积极作用;城乡社会救助、优抚安置、老年福利方面专项资金的补助使城乡困难家庭生活得到了基本保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效率效益
各项补助资金的申报审批手续快捷方便,各乡镇工作人员能动态跟踪,及时反应群众的需要。审批通过后补助资金能按月及时发放,不仅提高了政府的工作效率和政府的形象,而且使群众的满意度日趋提升。
3.社会效益
城乡医院救助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缓解了困难群众就医困难和因病影响基本生活的问题,提高了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质量,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在城乡全面扩大低保救助覆盖面,提高低保救助指标,按时拨付,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五保供养按照全额补助的办法,按月发放,缓解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进步;临时救助遏制了因突发状况致贫返贫现象的发生,缓解了我区城乡居民因突发性、临时性的遭遇而产生的基本生活困难现象,提高了困难群众的生活质量;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体现了中华民族尊老的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弱势群体的关心和照顾。对于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缓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增强了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感,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带动了社会力量;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保障优抚对象权益,改善优抚对象生活,增强优抚对象荣誉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老年福利补助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优抚抚恤补助在根本上解决了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问题,保障了优抚对象的基本权益,促进国防和军队的建设,维持了区域经济的稳定发展。
4.可持续性
民政专项补助制度是我国目前较为成熟和完善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它保障着农村最缺乏生存能力,最需要获得帮助的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在整个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属于最后一层社会安全网。做好了农村民政专项补助工作事关民生的根本,是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将进一步促进民生事业的可持续性健康发展。
6.群众满意度
通过对9个专项资金项目群众的调查问卷了解,普遍认为民政专项资金保障了受益对象的基本生活需求,发挥了“保命钱”、“救命钱”作用,在一定程度甚至根本上解决了生存需要,广大群众对民政专项资金补助的满意度比较高。
中方县民政局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