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民政局2016年度民政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索引号: 11431221006631137Q-2017-00123 公开责任部门: 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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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17年12月25日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部门预决算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中方县民政局2016年度民政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方县财政局《中方县2017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中财绩﹝201770号)和《中方县关于开展2016年度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的通知》(中财绩﹝201780号)有关要求,对中方县2016年度城乡医疗救助及城乡低保、自然灾害救助等9项民政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自评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2016年度共向上级部门争取9民政专项资金7,456.6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资金投入数额

合计

其中:

上级资金

县级配套资金


总计

7,456.68

7,443.68

13.00

城乡医疗救助

403.00

403.00


农村低保

3,173.00

3,166.00

7.00

城市低保

561.00

561.00


临时救助

126.00

126.00


五保供养

365.00

365.00


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

540.00

540.00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95.00

95.00


老年福利

16.68

16.68


抚恤

2,177.00

2,171.00

6.00

    二、绩效评价情况

20177月,县财政局下发《中方县2017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中财绩﹝201770号),提出项目单位自我评价、绩效评价工作组现场评价等工作要求,7月至8月,中方县民政局开展了自评工作。采取检查财务会计资料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工作程序进行评价。

三、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2016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1.截止20161231日,2016年度9项民政专项资金7,456.68万元已全部到位,拨入中方县财政局社保股财政专户。截止2016年底累计拨付使用6,294.01万元,资金使用率84%

2016年度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累计支出522.52万元,资金使用率129.66%,超计划发放119.52万元,为上年度节余资金及利息。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累计支出3,007.52万元,其中农村低保支出2,649.38万元,城市低保支出358.14万元,累计资金使用率为80.54%

临时救助专项资金累计支出146.24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16.06%,超计划发放20.24万元,为上年度节余资金、利息及城乡低保结转资金。

五保供养专项资金累计支出434.68万元,其中丧葬费支出8.53万元,集中供养敬老院支出77.2元,分散供养支出334.80万元,春节慰问支出14.15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19.09%,超计划发放69.68万元,为上年度节余资金、利息及城乡低保结转资金。

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累计支出54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其中拨付到各乡镇受灾救助支出421万元,采购救灾物资支出69万元,灾后重建支出50万元。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累计支出63.35万元,为190名优抚对象报销医疗费63.10万元,并为我县17名重点优抚对象代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0.25万元,资金使用率为67%

老年福利补助资金累计支出24.27万元,使用率145.5%。其中百岁老人长寿津贴3.48万元,基本养老服务支出7.05万元,养老机构责任保险支出3.74万元,养老服务示范点支出10万元。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累计支出1555.43万元,资金使用率为71.6%。其中优抚对象经费支出1430.12万元,八一双拥活动慰问金支出35.41万元,2015年优扶入户调查经费开支38万元,“优抚奔康”、“优抚建房”支出51.9万元。

(二)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和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意见》(湘政办〔20125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8号)文件精神要求,根据各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县财政局负责对专项资金管理,实行分账核算,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县财政局由社保股实行对口管理,县民政局设置对口业务股室,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民政专项资金发放台账,做好与金融机构的定期对账工作,确保项目专项资金安全使用。

、项目绩效及评价结果

(一)项目绩效情况

1经济效益

自然灾害生活补助使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减轻了灾害损失以及对灾后重建起到了积极作用;城乡社会救助、优抚安置、老年福利方面专项资金的补助使城乡困难家庭生活得到了基本保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效率效益

各项补助资金的申报审批手续快捷方便,各乡镇工作人员能动态跟踪,及时反应群众的需要。审批通过后补助资金能按月及时发放,不仅提高了政府的工作效率和政府的形象,而且使群众的满意度日趋提升。

3.社会效益

城乡医院救助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缓解了困难群众就医困难和因病影响基本生活的问题,提高了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质量,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在城乡全面扩大低保救助覆盖面,提高低保救助指标,按时拨付,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五保供养按照全额补助的办法,按月发放,缓解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进步;临时救助遏制了因突发状况致贫返贫现象的发生,缓解了我区城乡居民因突发性、临时性的遭遇而产生的基本生活困难现象,提高了困难群众的生活质量;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体现了中华民族尊老的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弱势群体的关心和照顾。对于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缓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增强了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感,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带动了社会力量;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保障优抚对象权益,改善优抚对象生活,增强优抚对象荣誉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老年福利补助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优抚抚恤补助在根本上解决了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问题,保障了优抚对象的基本权益,促进国防和军队的建设,维持了区域经济的稳定发展。

4可持续性

民政专项补助制度是我国目前较为成熟和完善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它保障着农村最缺乏生存能力,最需要获得帮助的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在整个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属于最后一层社会安全网。做好了农村民政专项补助工作事关民生的根本,是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将进一步促进民生事业的可持续性健康发展。

6.群众满意度

通过对9个专项资金项目群众的调查问卷了解,普遍认为民政专项资金保障了受益对象的基本生活需求,发挥了“保命钱”、“救命钱”作用,在一定程度甚至根本上解决了生存需要,广大群众对民政专项资金补助的满意度比较高。

 

中方县民政局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