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方县质量发展规划 (2017—2020年)》的通知

索引号: 00673014-3-2017-00043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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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17年05月09日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ZFDR-2017-01002

 

 

 

 

 

中政办发〔2017〕14号

 

 

中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方县质量发展规划

(2017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中方县质量发展规划(20172020年)》已经县五届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8日

 

中方县质量发展规划(20172020年)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和服务质量总体水平,更好的服务经济、服务民生,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湖南省质量发展纲要(2012-2020年)》和《怀化市质量发展纲要(2016-2020年)》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目标

建立科学、高效的质量监管体制,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水平达到全市的先进行列,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提高,质量发展环境全面优化,让“质量为先、追求卓越”成为主流的质量文化,质量发展的基础进一步夯实,质量工作对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和民生幸福水平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不断探索打造质量强县之路。

(一)产品质量目标。

到2020年,一般工业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重点食品安全状况保持稳定良好;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超过45%;建立起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知名品牌企业和产品。

(二)工程质量目标。

到2020年,工程质量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建筑工程节能效率和工业化建造比重不断提高,住宅性能改善明显;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尤其住宅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率逐年下降;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争取工程项目争创省级工程质量奖等。

(三)服务质量目标。

到2020年,重点服务领域逐步实现服务质量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在金融服务、现代物流、商务服务、交通运输和信息服务等重点生产性服务领域,全面实施服务质量国家标准,培育一批质量竞争力强的大型服务企业;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旅游、家庭服务、文化体育产业等生活性服务领域质量标准与我省先进水平接轨,标准覆盖率大幅提升,行业自律能力和质量诚信意识明显增强。

(四)环境质量目标。

到2020年,以污染综合防治为重点,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与评价体系,严格执行污染物减排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提升空气质量,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废气排放企业污染治理工作,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

二、主要工作

(一)大力提升产品质量。

1.加强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宣传引导,推动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加强对工业产品等重点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加大监督抽查工作力度,提高重点产品市场抽检合格率。(牵头单位: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三个环节统一监管体制;全面推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强化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信息发布机制,强化重点风险源防控,构建生产流通及餐饮全链条联动、倒查和追溯体系。(牵头单位: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3.建立和完善农产品生产规范,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加大监督抽查工作力度,提高农产品市场抽检合格率。(牵头单位:县农业局)

4.强化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源头监管,大力推行GMP(药品生产管理规范)、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国际通行的技术标准规范。(牵头单位: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5.鼓励企业引进和使用高层次质量人才,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传统产业的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申报和注册国家质量工程师。(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6.完善产品质量分析制度,做好产品质量分析评估报告工作,每季度、每年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牵头单位: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二)大力提升服务质量。

7.加强行业建设,进一步推进旅游行业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倡导品质旅游,推动旅游区开展品牌示范区创建活动,持续提升游客满意度。(牵头单位: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8.实施重点物流企业的认定、奖励、补贴和资助工作,提高公交站点覆盖率,提高公交领域顾客满意度。(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9.在全县各级医院提升医疗管理与服务质量,提高社会公众满意度,满意率达90%以上。(牵头单位:县卫计局)

(三)大力提升工程质量。

10.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管,加强设计审查、材料进场检验、施工过程监管和人员培训工作,全面推出建筑业诚信管理体系。完善检测监管信息系统;完善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制度;支持鼓励工程项目申报国家级奖项。(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11.推动建立建筑行业质量分析制度,做好建筑行业质量状况分析,避免出现区域性、行业性和系统性的质量安全风险。(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四)大力提升环境质量。

12.提升空气质量,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 大力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扬尘污染,淘汰高污染燃料的锅炉;定期召开环境形势分析会,判断全县环境形势,探索环境、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策措施。(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13加强集中式供水单位的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和评价,提升饮用水源水质,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县卫计局)

14.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15.提高环境监测监察水平,完善地表水、空气、噪声监测网络,建设饮用水源等监测系统。加强污染源监督监测,完善污染减排监测体系。(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五)加强质量文化建设。

16.开展质量强县系列公益宣传,结合“3.15”、“质量月”等重大活动,加大对质量强县工作的宣传力度。(牵头单位:县政府新闻办、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中方县电视台,配合单位:相关成员单位)

(六)大力开展品牌建设。

17.大力开展品牌建设,组织发动全县优秀企业参与品牌价值评价工作,鼓励和支持企业申报湖南省名牌产品。(牵头单位: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18.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实施分类指导和梯度培育,对品牌价值位居同行业前列和成功申报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省名牌产品企业给予扶持,支持企业创建自主品牌,提升品牌价值,定期发布年度品牌宣传推广指南,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名牌产品和知名企业。(牵头单位: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县财政局)

(七)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与标准化战略。

19.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对地理标志产品的后续监管和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地理标志的违法行为。支持和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等申请发明专利,鼓励企业申请地理标志产品认定。(牵头单位: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

20.鼓励主要工业产品企业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鼓励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参与制修订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牵头单位: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1.加强对国内先进标准的研究,加大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力度,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方法、标准,以更好地服务我县经济发展。(牵头单位: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八)夯实我县质量发展基础。

22.整合检验检测机构,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建立我县区域级质检中心和公共技术检测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23.继续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质量诚信档案,完善质量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和质量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牵头单位: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九)切实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24.完善重点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快速处置机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牵头单位: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5.完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快速处置机制,加强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牵头单位: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县卫计局)

26.进一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完善药品安全民生保障体系,联合公安、卫生部门严厉查处制售假劣药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能力建设,着力提高安全用药、合理用药水平,组织开展各类用药安全知识宣传及科普活动,确保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牵头单位: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7.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专项检测及监督抽查工作,每季度开展1次例行检测,每年组织2-3次专项检测。建立和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自检制度、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推进农产品标识管理,每年组织开展1-2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培训。(牵头单位:县农业局,配合单位: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8.大力开展重点工业产品、农资建材产品等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加强行政与司法衔接,建立食品安全案件的通报和移送机制,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产品食品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十)大力促进质量成果全民共享。

29.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发展,推广网络健康服务,促进优质卫生资源均衡布局和共享。积极引进名医和重点专科团队,大力推广社区医疗服务,加强居民健康管理和医疗保健服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完善医疗急救、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牵头单位:县卫计局,配合单位:相关成员单位)

30.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加快建立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和黑名单制度,坚决打击制假售假,提高检测能力,加大抽检力度,严管重罚,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全过程监管。(牵头单位: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31.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消费维权体系,进一步完善消费维权渠道和机制,使民生质量诉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牵头单位: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进一步完善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切实推动质量强县工作在我县的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单位要把质量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和各自工作职责,主动作为,制定实施方案、规划或专项行动计划,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要求,切实落实质量强县各项指标任务。

(二)完善政策配套。

健全质量发展资金投入机制,设立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保障创建品牌、制定技术标准、质量奖励、建设检测平台、质量信用信息化建设、质量监督抽查、质量宣传培训等工作开展。在涉企专项资金中加大对质量创新、质量提升、品牌创建等项目的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加大质量发展投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对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市级以上名牌产品优先列入政府优先采购清单。鼓励银行、保险和担保机构加大对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扶持力度。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开展质量强县活动所需经费,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列入各单位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县财政局应确保对质量强县工作的经费投入,对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卓越绩效示范基地等专项工作给予经费扶持。

(三)明确目标责任。

建立分级责任制,分层级组织开展质量强县、强镇、强企活动,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目标责任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明确本部门本行业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质量标准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考核细则,将质量工作目标、任务、措施明细化,具体化。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按照要求及时将质量强县工作有关进展情况书面报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中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