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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增参保和信息纠错办理程序的通知

作者:中方县政府办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6-05-27 点击数:325

关于明确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增参保和信息纠错办理程序的

通  知

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自20127月开展以来,在县乡村三级共同努力下,工作如期推进。到目前为止,已实现城乡居民持卡自主缴费11万人,享受城乡居保待遇5万人。随着城乡居民社保政策的深入人心,居民参保意识的增强,今年缴费由村组代收保费、乡镇集中入库的工作模式全面过渡到居民持卡自主缴费。

    随着县委、政府简政放权,强化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为了实现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待遇领取和信息纠错直接在乡镇办结,把这项惠及百姓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办好办实,经共同研究,对新增参保、信息纠错等工作作如下规范。

一、新增参保:本人持身份证到乡镇劳动保障岗位申请

→乡镇劳动保障岗位将本人身份信息做成电子表格

→上传到城乡居民社保局参保管理岗位

→参保管理岗位录入系统

→三个工作日后参保人持身份证到县乡镇信用社营业网点缴费开折

二、姓名、地址修改:本人凭身份证或户口本到乡镇劳动保障岗位申请填表

→劳动保障岗位把相关修改信息通过QQ(图片)、传真机等方式上传到城乡居保局参保管理岗位

→参保管理岗位审核修改

→参保管理岗位审核修改三个工作日后参保人凭身份证到信用社营业网点办理新存折或在原存折上手工修改

备注:身份证复印件和申请表等纸质文档交城乡居保局存档。

三、身份证修改:本人凭身份证或户口本到乡镇劳动保障岗位申请填表

→村协办员和乡镇劳动保障岗位核实

→核实无误,村委会开据证明或派出所开据证明(在派出所修改过信息的需要)

→劳动保障岗位把相关修改信息通过QQ(图片)、传真机等方式上传到城乡居保局参保管理岗位

→参保管理岗位审核修改

→参保管理岗位审核修改三个工作日后参保人凭身份证到信用社营业网点办理新存折

备注:身份证复印件和申请表等纸质文档交城乡居保局存档。

四、2012年已缴费,2013年未交费人员存折办理:参保人员凭身份证或户口本直接到乡镇信用社营业网点缴费办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