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县人社发﹝2017﹞5号
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工作的通知
各县直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确保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应保尽保,根据中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方县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宣传筹资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政办函﹝2016﹞70号)文件规定,要求县直各单位、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成立城乡居民医保宣传筹资工作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对单位以及下属的两级机构干部职工家属及在校学生进行摸底排查、费用收缴和登记造册工作。凡未参加干部职工医保或异地城乡居民医保的,都应动员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医保。2017年度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50元/人。各单位在摸底造册和参保费用收缴中,既要做到全覆盖,又要做好造册甄别,避免重复参保。
目前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已进入收尾结算阶段,请各县直单位、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务必在2月28日前将参保资金缴入财政专户,花名册移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电话:2813256)。
专户账号:92031300006102143012
专户名:中方县财政局卫生保障资金专户
开户行:湖南中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中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七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