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县扶领〔2017〕23号
关于申报建档立卡贫困户外出务工人员
交通费补助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落实《中方县劳务协作脱贫工作方案》中的交通费补助政策,充分调动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外出务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转移就业脱贫致富,实现全县2017年在全市率先脱贫的目标。请各乡镇务必于6月20日之前上报本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就业任务指标完成情况(从2014年建档立卡以来均要有具体的台账资料),并着重将本辖区内2017年1月1日后新增外出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身份信息及外出务工的事实依据(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核实汇总上报县人社(就业局)、扶贫、财政等相关部门进行复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补助资金及时发放至2017年1月1日后新增外出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本人“一卡通”账户上。
附件:1.劳务协作脱贫各乡镇任务分配表
2.交通补助政策
3.就业扶贫交通补助政策落实流程图
4.中方县就业扶贫交通补助申报审批表
中方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7年6月6日
中方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7年6月6日印发 |
附件2
交通补助政策
序号 | 类别 | 对象条件 | 政策内容 | 实施时间 | 备注 |
1 | 交通补助 | 外出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即已列入全国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的本地户籍贫困劳动力)、组织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统一包(租)车外出务工的政府部门、群团组织、社会团体、接受企业及农村劳务经纪人 | 转移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凭企业招用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和交通费票据,按照省外、市外省内、县外市内据实分别给予不超过400元、200元、100元的一次性交通路费补助。另申请人在办理申请一次性交通补助的过程中,每人发放100元误餐补助。 | 2017年1月1日起 | 备注:省人社厅、财政厅、扶贫办(征求意见稿) |
附件3
就业扶贫交通补助政策落实流程图
备注:省人社厅、财政厅、扶贫办(征求意见稿)
附件4
中方县就业扶贫交通补助申报审批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个人基本信息 | 开户银行或账号基本信息 | ||||||
姓 名 |
| 户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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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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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一卡通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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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主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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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贴金额(元) |
| 误餐费 | 100元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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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贴材料 (另附后) | 1、企业招用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应包含甲乙双方姓名、电话、身份证号、转移就业地点、工作单位、薪酬待遇等;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材料真实性申明。 | ||||||
乡镇初审意见 | |||||||
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意见: | 乡镇扶贫办意见: | 乡镇意见: |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意见 | 扶贫部门审核意见 |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 |||||
负责人签名: | 负责人签名: | 部门负责人签名: | |||||
备注:申请项目补贴时,须将申请补贴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材料附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