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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许可

水土保持行政许可

作者:水利局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6-04-29 点击数:1877

1、水土保持行政许可范围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机场、港口、码头、城镇搬迁,开办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及其他大中型工业企业,以及房地产、城镇建设、企业兴(迁)建、通信、电力、采煤、采矿、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所有生产建设或资源开发项目,都要进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工程建设完毕后,其中的水土保持设施要申请“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

2、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权限



3、水土保持行政许可程序

递交申报

①从事生产建设项目的单位或个人(简称申请人)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代理的,请代理人提交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出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带上相关资料来我局办理手续;②、申请人也可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材料。

许可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①申请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应具备的材料 :

建设单位(业主)申请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文件(3份);

建设单位(业主)委托具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单位编制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一式8份。

②变更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应具备的材料 :

建设单位(业主)申请变更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文件(3份);

建设单位(业主)变更水土保持方案的说明文件(3份);

建设单位(业主)委托具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单位编制的变更后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一式8份。

③申请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材料:

建设单位(业主)申请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文件(3套);

申请竣工验收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8套);

申请竣工验收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报告(8套)。

水土保持行政许可的审批

第一步:受理

岗位责任人:水土保持站负责人及承办人员

受理电话:5258108   5258109(传真)

时限:即时

岗位职责与权限:①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②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③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⑤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第二步:审查

岗位责任人:水土保持站负责人及承办人员。

时限:15个工作日。

岗位职责与权限: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查

技术审查标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及其补充规定。

技术审查程序:a、水土保持站收到局行政许可窗口送达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后,5日内组织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进行技术审查;b、技术审查一般应有项目业主、方案编制单位、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等单位的代表和水土保持专家参加,并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必要时可以组织实地踏勘;c、《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编制单位应按照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形成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d、技术审查和实地踏勘工作,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条件。技术审查、《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修编时间,不计入行政审批时限;e、水土保持站收到《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一式三份后,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进行校核,认定已完全按照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拟定审查意见,内容包括批准的有关理由、技术指标、决定内容等;f、认定没有完全按照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或者与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不予批复,并书面说明理由。

《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审查:

审查内容:a、申请竣工验收项目是否落实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的内容;b、申请竣工验收项目是否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24号《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

审查程序:a、组织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小组(竣工验收小组一般由建设单位或业主、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土保持专家和水土保持站的代表组成)到现场查验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b、召集验收小组进行会审,审查申请竣工验收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审查申请竣工验收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报告;c、形成经三分之二以上验收组成员同意,由验收组组长和被验收单位代表签字的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意见;d、专家审查和现场检查,项目业主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条件,专 家审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期限内。    

第三步:决定

岗位责任人:局长或分管副局长。

时限: 5个工作日。

岗位职责与权限: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

按照许可条件对申办材料及审查意见进行审定,签发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审批:

①对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拟定批复文稿报主管局长审定签发;②对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在办结时限内通知建设单位或业主进行整改,直至达到水土保持方案和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后,再重新办理竣工验收申请手续。

第四步:公告及送达

岗位责任人:水土保持站负责人及承办人员

时限: 10个工作日 。

岗位职责与权限:

①对准予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及时将批复文件送达申请人;②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及时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③及时公告县级水土保持监督机构审批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和竣工验收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④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材料整理归档。

责任追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及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检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章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