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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2016年度城镇居民基本补助及农村合作医疗等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的报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06 点击数:2248


 中财绩〔2017〕154号

 

关于全县2016年度城镇居民基本补助及农村合作医疗等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的报告

 

县人民政府: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市州党委政府绩效评估中预算绩效管理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绩〔2016〕8号)、关于印发《中方县2017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中财绩〔2017〕70号)、《关于开展2016年度财政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的通知》(中财绩〔2017〕80号)和《关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函》(中财绩函〔2017〕24号)等文件要求,我们通过政府采购,委托怀化长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县2016年度城镇居民基本补助及农村合作医疗等专项资金绩效情况进行了评价。现将评价结果进行公示。

特此报告。

 

附件:中方县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等等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中财县财政局

                                  2017年12月1日

     

中方县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补助等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怀化长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方县财政局《中方县2017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中财绩﹝2017﹞70号)和《中方县关于开展2016年度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的通知》(中财绩﹝2017﹞80号)有关要求,受县财政局委托,怀化长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179月至10月对中方县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三项专项资金实施了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形成本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和医疗环境及加快农村合作医疗事业的发展,解决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病能所医”的后顾之忧,促进全县社会稳定、和谐发展。2016年度要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63,000人,基金征缴954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住院费用平均实际补偿率力争提高至65%。

2016年全县共向上级部门争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三项财政专项资金14,374.6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1,446.91万元,共计15,821.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投入数额(万元)

合计

其中:

上级资金

县级配套资金


总计

15,821.51

14,374.60

1,446.91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

4,920.90

4,675.90

245.00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

611.40

540.20

71.20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

10,289.21

9,158.50

1,130.71

二、绩效评价情况

2017年7月,县财政局下发《中方县2017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中财绩﹝2017﹞70号),提出项目单位自我评价、绩效评价工作组现场评价等工作要求,9月至10月,绩效评价工作组实施现场评价。采取听取情况介绍、检查财务会计资料、检查项目的实施与管理、验收及档案管理等资料、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必要的工作程序进行现场评价。现场评价抽查的三项专项资金15,821.51万元,占专项资金总额的100%;项目数3个,占项目总数的100%,并在3个项目上开展了实地调查问卷110份。

三、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2016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61231日, 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三项专项资金15,821.51万元已全部到位,拨入中方县财政局社保股财政专户,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率100%。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专项资金4,920.90万元用于支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2016年度中方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合计4,786.60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4,739.05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47.55万元。

2016年度中方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的收入、支出、结余情况为:全年基金收入合计6,044.32万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1,096.63万元,政府补贴收入4,920.90万元(基础养老金补贴收入4,573.08万元、个人缴费补贴收入347.82万元),利息收入26.79万元。本年基金支出合计4,786.60万元。本年收支结余1,257.72万元,年初结余5541.54万元,年末结余6,799.26万元。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

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专项资金611.40万元用于支付城镇居民医疗费。2016年度全县共支付城镇居民医疗费498.58万元,其中:住院费405.88万元、门诊统筹36.17万元、特殊病种56.53万元。

2016年度中方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的收入、支出、结余情况为:全年基金收入总额为752.12万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收入611.40万元(中央财政补助收入345.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收入195.20万元、县级财政补助收入71.20万元),参保人员缴费120.73万元,专户存款利息收入19.99万元。2016年度基金支付总额498.58万元,当年基金结余253.54万元,滚存结余1,291.06万元。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

201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专项资金10,289.21万元用于支付农民医疗费。2016年度全县共支付农民医疗费11,499.20万元,其中:住院及门诊费11,016.18万元、购买大病保险支出483.02万元。

2016年度中方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总的收入、支出、结余情况为:全年基金收入总额为13,258.79万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收入10,289.21万元(中央财政补助收入5,942.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收入3,216.50万元、县级财政补助收入1,130.71万元),参保人员缴费2,898.13万元,专户存款利息收入67.65万元,其他收入3.80万元。2016年度基金支付总额11,499.20万元,当年基金结余1,759.58万元,滚存结余4,020.33万元。

(二)专项资金组织管理情况

为确保城乡居民社保基金使用规范,中方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局、县医疗生育保险管理局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委员会办公室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关于切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制度及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收支两条线进行管理,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参保居民缴纳的保费及利息收入全部上交财政专户,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管理和使用,对社保基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建立了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基金支付预警制度、内部审计稽核控制制度、一事两岗两审制度、基金征缴制度、稽查工作制度、印章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实施办法等工作制度;严格执行逐级审批程序,独立核算,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处理,做到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较规范。

凡涉及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及登记的工作,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所有结算支付出去的基金和费用全部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支付,并留存结算病人或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相关信息,加强了会计、出纳人员之间的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核对,进一步防范会计、出纳事务处理中发生失误和差错以及营私舞弊等行为,确保了项目资金安全有效。

四、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实施情况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用于支付符合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等支出的专项资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工作。2016年全年参保缴费人员143,454人,完成目标任务的88%,全年基金征缴1,096.63万元,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目标任务的115%。为60周岁以上符合待遇领取条件人员47,748人共发放养老金4,739.05万元,发放率100%。

基层平台建设逐步夯实。2015年湖南省对合并实施后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和信息化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要将信息平台网络向基层延伸,实现省、市、县乡镇(街道)、社区实时联网。中方县2016年及时解决网络建设资金10万元,实现了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向乡镇(街道)前移,方便老百姓就近快捷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是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构成,用于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医疗等支出的专项资金。经办机构是中方县医疗生育保险管理局,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22家,特殊门诊定点16家。

2016年全年参保缴费人员14,794人,全年基金征缴120.73万元。为1,839人次共支付医疗费498.58万元,发放率100%。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由参合人员个人缴纳、集体扶持、政府资助共同筹集,用于对参合人员医药费用进行补偿的专项资金。经办机构是中方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方针政策、监督检查医疗机构的执行情况以及办理医疗费用补偿和结算手续等。新农合门诊补偿统筹机构定点共322家,其中乡镇卫生院22家、村卫生室221家、大药房71家、县级公立医院1家、市级公立医院7家。

2016年全年参保缴费人员241,511人,参合率达到97%,完成目标任务,全年基金征缴2,898.13万元。基金补偿惠及累计人数421,341人次,共支出11,499.20万元,住院费用平均实际补偿率为65%。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检查评估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切实搞好城乡居民社保经办管理服务工作。

1.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4〕24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订了中方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解读,在全县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2.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6〕14号)精神,中方县成立了中方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暨移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整合和移交工作。按照“先归口,后整合”的原则,在县医疗生育保险管理局加挂中方县城乡居民医保管理服务中心牌子,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归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原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职能合并,原县新农合办人员编制统一划转到县医疗生育保险管理局。

3. 加强日常的监管工作。为确保医保基金“救命钱”用到实处,县医保局稽核小组不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稽核检查,并将这项工作常态化。稽核小组在定点医疗机构重点查看住院病人在床情况、各项检查治疗用药是否合理,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空床、挂床住院、小病大治、各项检查、治疗用药、病历记载与医疗费用不符、不能及时按要求提供病历等情况给予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对发现的空床、挂床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做到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保证医保基金有效使用、安全使用。

4. 对定点医疗机构始终坚持把好三关即“住院关、治疗关、执行关”,管好源头。2016年共稽核住院情况582人,比2015年提高37%,根据服务协议条款扣除违规金额108,103.31元,发出医院违规整改通知3份,监管预警通知1份,约谈负责人责令整改。实现医保系统与定点医疗机构内部信息系统数据一致,做到网上监控、网上跟踪、网上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项目绩效及评价结果

(一)项目绩效情况

1.经济效益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专项资金真正意义上减轻了群众的养老与医疗负担,使“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得到了基本上的解决,最大程度上缓解“因病致贫”的现象。医疗和养老两大问题的解决,使无后顾之忧的群众更能更广泛的参入到各种经济活动中,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

2.效率效益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出台以及执行,保证了政府工作的高效率,能及时反馈群众的意见和帮助解决群众问题。同时将参保缴费工作平台向基层和网络延伸,共开放七种缴费方式,线上和线下、网络和现场、社区和学校,均可当场实现参保续保,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3.社会效益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为广大参保居民老年生活提供基本保障,缓解生活压力,有利于实现老有所养的社会和谐目标;城乡医保的实施,最大程度减轻人民群众的疾病费用负担,推进医药卫生体制的改革,实现城乡居民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对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提高了农民看病的积极性和健康保健意识,使农民的健康状况得到改善,同时也促进了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4.群众满意度

通过对3个项目群众的调查问卷了解,普遍认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基本上解决了老百姓“老有所养、病能所医”的后顾之忧,对社保经办机构的服务工作态度满意度比较高。

(二)综合评价结果

根据《中方县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等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的设定,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等方面综合分析评价综合得分为89分(详见附表2),财政支出绩效为“良好”。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参保的积极性不高,削弱了保险基金的保障力度

少数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积极性不高。特别是30岁以下的青年人群认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低,保障待遇也低,参保缴费时间过长,与当前的直接利益没有多少联系,参保积极性不高,制度合并以后,缴费档次由原来的10个档次增加到14个档次,目前为止按高档次缴费的群体仍然偏少,1000元以上四个档次的参保人员仅为315人,削弱了保险基金的保障力度。同时一些城镇居民对医保认识不够,不愿参保给医保普及工作造成了不利影响。

(二)医保基金筹资水平的提高逐渐难于满足广大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和医疗费用的增长

目前,中方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医疗合作保险基金统筹的层次较低,资金筹资总额的增长低于资金支出的增长速度。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的增长率为11%,较基金支出的增长率19%低了8个百分点,其中个人参保缴费占比仅为21%,剩余全靠财政资金补助。

随着社会的发展,医疗技术水平的提高,医疗设备的更新换代,医疗费用的增加是必然的,逐渐造成基金支付压力大:一是去市级医院就医人员多,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看病就医意识越来越强,要求得到更好的技术治疗和医疗服务;二是县级医疗事业发展较缓慢,医疗设备落后,异地转诊每年大幅度递增,医疗费用逐年攀高;三是医疗机构政策性收费项目繁多,价格过高,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收入不相适应。

(三)对定点医院监管力度尚待加强,对市域范围外医院缺少管理手段,长效的控费机制尚未形成

中方县已同50家定点医疗机构签定服务协议,而其工作人员46人,专职稽核人员15人(其中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稽核人员3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稽核人员12人),面对服务面广、项目多,管理资源不足特别是稽核工作经费匮乏的困境,无法做到对定点医院的合理密度的督查,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金越来越庞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管责任也越来越重大,而协议医疗机构存在套取医保基金的情况,医保经办机构专业监管人员稀缺。

2016年共稽核住院情况582人,住院总人数为42,685人(其中参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住院1839人,参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住院40846人),稽核占比仅为1.36%,根据服务协议条款扣除违规金额108,103.31元,发出医院违规整改通知3份,监管预警通知1份,约谈负责人责令整改。

对老百姓关心的过度医疗问题,对医院是否存在虚报补偿款问题等缺少有效解决办法,对市域范围外医院的医疗费用也缺少管理手段,长效的控费机制尚未形成。

(四)基层医疗机构软硬件亟待扩展和完善

中方县县城内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尚未建立,不能发挥预防保健、维护健康等核心功能,目前两家县级医院即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医保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提高,尚无法起到医保基金控制第一道“闸口”的作用。门诊统筹报销人员良莠不齐,尤其是乡村医生大部分年龄偏高,即付即补可以实现,但是要录入信息同步就无法做到,更何况中方县处于偏远山区,有些村卫生室网络尚未开通。

七、有关建议

(一)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城乡居民参保意识

加大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各项政策以及筹资相关事项的宣传力度,宣传工作从基层做起,方式上注意做到集中宣传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乡镇医疗机构要积极与政府、村(居)支两委协调,做到政策宣传与服务指导相结合,增强农民自觉参保的主动性,让居民充分了解城乡养老、医疗保险政策,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社保的覆盖面。善于创新利用网络、微信、媒体、政务网站等平台,通过现场宣传咨询、电视、报纸、手机报、宣传单、会议等多种形式让广大的城乡居民可以足不出户方便快捷享受到城乡社保惠民政策。经办机构要布置任务,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全力抓好资金筹措,切实提高社保基金的保障力度。

(二)进一步完善管理监督办法和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建立长效控费机制

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一是要加强队伍建设,配套工作经费预算,特别是配套充足的医保稽核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财会、金融、法律等专业人员,充实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基金工作队伍中,以提高稽核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基金的使用效率。二是要求每月对医保运行情况、医疗费用情况、基金使用情况等进行分析、评估和通报;对发现医疗费用增幅较大,住院基金流向不合理的现象,要及时跟踪检查,并及时作出处理。三是要研究制定行之有效可操作的控费制度,科学合理调整医保补偿政策,将普惠政策慢慢地过渡到以大病救治为主的补偿模式,即医疗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确实达到解决老百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

加强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的规范管理,完善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卫生部门“一手托两家”的优势,通过医疗业务专业管理手段,有效监管和规范医疗服务,牢牢把握“合理诊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的关键环节,严厉打击以各种方式套保骗保行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随机对医疗定点医院实行不定期查房、查病情、查病历、查处方、核实患者是否符合补偿规定,医嘱执行是否真实,用药是否符合要求,各项收费是否符合标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做到医疗、医保和医药这驾医改马车的三个轮子并驾齐驱,确保在医院得发展的同时,让农民得实惠。

(三)加大网底建设,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布局

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速度加强与网络公司的合作,确实解决当前补偿手段落后、手续复杂、操作不规范等问题,在全县全面推广 “一卡通”模式,将个人的身份信息、参合筹资、健康档案、疾病诊疗等多功能为一体,既减少行政成本,又可大大方便群众,杜绝不法分子套取医保基金的犯罪行为的发生。

同时在加强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医院建设的基础上,加大对村级卫生室的建设,使农民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整合医疗资源,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高效运转。

 

附件:1.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xls


      2.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