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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县林业局:强化“四项”纠调举措 交出“四零”漂亮成绩单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17 浏览次数:6 次 【字体:

日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湘行终448号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维持了中方县人民政府中政决〔2016〕4号的行政决定。这是中方县林业局2017年胜诉的第7起山林纠纷行政裁决案件。近年来,中方县林业局坚持刚柔并重,强化阳光调解,透明行政裁决,着力打造“法治林业”,实现了山林纠纷案件行政裁决“零差错”,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变更、零撤销、零败诉”。

一是靠前服务。树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纠调理念,始终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对山林权属纠纷及时受理、深入调查、依法调解。受理纠纷案件,坚持调解为主、裁决为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做到情法交融调纠纷,各退一步促和谐,既融洽了纠纷双方关系,又减少了当事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劳累奔波和高昂费用开支。2017年成功调解山林纠纷47起,行政裁决仅3起。

二是护守公正。坚守事实为本、证据为重、程序为纲的纠调原则,注重还原事实,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掌握纠纷成因,分析双方证据,准确界定纠纷性质。在案件审理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依法依规办案。对行政裁决的纠纷案件,由局行政一把手主持召开山林权属确权研讨会议、县山林纠调联席会议集体研讨会进行确权,确保行政裁决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是倒逼责任。制定出台了山林纠纷案件错案追究办法,建立了错案必纠、有错必罚的问责体系,实行山林纠纷包案调处制度,由纠调办主任负总责,案件领衔人业务指导,案件主办人具体负责,明确案件主办人为案件质量第一责任人,将案件质量与个人年度绩效考核、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紧密挂钩。一旦发生错案,迅速查明事实和情节,并启动问责程序,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炼强队伍。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注重“传帮带”“老带青”,通过党员上党课、法律专家授课、个人自学与集体探讨交流,组织参加纠纷案件分析会、省市纠调工作研讨会、法院开庭观摩等活动,提升内力,苦练外功,着力培养“知识型”“业务型”的调处骨干。同时,坚持不越纪律规矩红线,坚守法律法规底线,着力锤炼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纠调队伍。

据了解,2017年中方县山林纠纷行政裁决案件行政复议1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诉讼3起、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诉讼3起,全部胜诉,共涉案面积580余亩,涉案金额23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