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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怀化市司法局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23 点击数:1379



怀化市司法局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及《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2017年6月5日第172号)的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怀化市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6、非怀化户籍考生可以在怀化报名。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现役军人,应当在军队司法行政部门报名。

我市沅陵、通道、麻阳、新晃、芷江、靖州、会同、中方、辰溪、溆浦十个县,报名的学历条件可以放宽至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国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的,可在报名期限内与市司法局司考办咨询办理。

2、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至7月4日。

三、报名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口簿。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4、电子证件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的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照片应当清晰完整,需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不得佩戴首饰等。不得对照片内容进行拉伸、液化等PS处理。照片可参照报名系统中《电子照片制作指南》进行编辑。报名人员上传的电子证件照片将作为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证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的照片并妥善保管。

四、考试费

司法考试考试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次260元。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9日。报名人员应按照标准和支付方式交纳考试费,交费成功后网上报名才真正完成。

五、准考证

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准予核发准考证。报名人员可于9月1日至9月15日登录司法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请与司考办联系后进行统一打印。

六、考试要求

1、今年我市司法考试为考生统一免费配发文具用品,提供饮用水。考生除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外,不得携带任何物品进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智能穿戴设备、计时设备、电子储存记忆录放设备、各种饰品、文具用品等物品参加考试。

2、今年我市继续使用司法考试考场安全管理系统。考点入口将设置查验通道对应试人员进行检查。请应试人员于每场考试前,自觉配合工作人员,依次接受检查入场。为避免拥堵,确保按时进入考场,应试人员应当提前到达考点。

七、其他

1、有关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的考试时间、内容、方式、科目,成绩公布,资格授予及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的有关事宜以司法部公告为准,报名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阅。

2、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可以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我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3、咨询电话:0745-2712723。

                                                            怀化市司法局

                                                                   2017年6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