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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中方县司法局机构设置、主要职能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09-20 点击数:2040

       

一、人员机构

    中方县司法局是随着怀化撤地设市,区、县分设1998年5月成立2006年2月启动的局机关建设,2007年10月25日正式搬迁中方生态城新址办公。全局共有在职干部职工65其中基层司法所人29人局支部党员23人,有女性干部职工31人。局班子成员8名,依法治县办副主任3名退休干部12,公益性岗位14人。本局内设办公室、法治宣传教育股、公证律师工作管理股、基层工作股、社区矫正股、政策法规信访股、计财装备股、政工室、法律援助工作管理股9个内设股室。12个基层司法所(中方所、桐木所、泸阳所、花桥所、新建所、袁家所、铜湾所、铜鼎所、新路河所、铁坡所、接龙所、蒿吉坪所),县公证处、县法律援助中心、县社区矫正办3个二级机构,1个律师事务所、2个法律服务所,县委法治办(普法办)设在本局。

二、主要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司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工作。

3.制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指导监督律师、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负责全县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和组织工作。

5.指导监督公证业务活动,管理本县公证机构。

6.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和指导司法助理员和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调处民间纠纷。

7.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刑满释放和期满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治工作。

9.指导并组织本县法学教育理论研究工作和司法行政干部培训工作。

10.指导和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11.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12.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13.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以及警务管理工作。

14.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及物质装备,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资产。

15.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