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消费警示(2016—9号)

作者:中方县政府办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6-09-13 点击数:3314
 

“十一”黄金周消费警示

 一年一度的十一小长假将至,为了让消费者开心过节、满意消费,中方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假日期间注意安全科学消费,避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十一过节消费要做到四注意

吃:吃得安心

  外出就餐时应选择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店。购买食品时,应查看产品包装上是否具有生产许可证号和许可标志,检查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等信息是否完整。如选购散装食品,则应注意食品是否有防尘材料遮盖,是否具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和完整标签,同时要留意食品的保质期和食用方法等。

购:买得放心

在购买商品时,面对商家跳楼价过节成本价等夸张的打折促销,要理性消费。选购商品时,要认真查看商品标签、使用注意事项等。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消费者在付款前,要将销售员的口头承诺在发票上列明,并妥善保管购物凭证;一旦发现衣物尺码、材质等问题,可以凭单换退。

住:住得舒心

在外住宿,尽量选择品牌信誉好的酒店或旅社。网络订酒店要对于入住信息再三核实,避免由于长假期间客流较多,而造成客房不足或订单被取消而不自知的情况。入住时,对于其提供的硬件设施要检查是否完好,如存在故障,要及时向宾馆前台反映调换并明晰责任。

游:游得开心

  十一期间,很多人会选择出门旅游。相较于一元团等噱头,消费者应当选择信誉好、正规的旅行社,不要轻易相信上门签约的服务。在选择旅行社时,要注意查看旅行社的相关证件,包括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订旅游合同时,仔细查看合同条款上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对购物点、保险费、自费项目等关注点要特别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