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主题: | 征地农民老年钱发放 | ||
来 信 人: | 曾和平 | 来信日期: | 2017-07-12 |
来信内容: | 父母田地已基本征用多年,现已70多岁,迟迟未能领取政府补贴的老年钱,请问我们该向哪个部门反映,走什么程序才能得以解决 | ||
处理结果: |
曾和平同志: 您反映关于中方县高龄老人津贴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发出受理告知书。 根据《中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80岁以上无固定收入老年人老龄津贴制度的通知》中政办函[2012]123号文件。高龄高人津贴是指:具有中方县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城乡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可享受“高龄老人津贴”待遇。目前所反映的情况看,年龄没有达到80周岁,所以还不能享受高龄老人津贴。 中方县民政局 2017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