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我局干部职工学习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学习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一、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原则上确定每周五下午为固定学习、交流时间,学习时间为两个小时,如因工作等原因需调整时间的,由办公室临时通知。
二、学习内容含政治理论、经济、法律、党纪政纪、信访业务等知识。
三、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都要备有理论学习笔记,每季度撰写学习体会,一年内完成调研文章1篇。每季度一次查阅和总结。
四、机关人员按时参加学习,不能按时参加者,向局领导或考勤人员申明理由,以便考核。
五、局党组要在年底对学习情况进行总结,并提出整改意见。将干部职工的学习情况作为年终评优参考。